去爱吧,就像我能记住十四亿人的每一个名字那样地去爱吧。

我所喜欢的于曼丽

一些公然无视原作的危险发言。



我之前写过一点台丽,一直觉得于曼丽的角色抓得不好。这几天因为小宋上新戏又复吸起来很多曼丽和台丽的视频。突然发现在这些剪辑中找到一些新的于曼丽让我心动的点。

原作写小丽真的很奇怪,再加上拍剧小宋万年凌虐对戏女演员,这个人物是女主人设女主脸女主演技,就是没有女主剧本。唯一的解释就好像作者本来讨厌她,但越写她越风情万种迷人万分了起来,于是不行,把她强行写死。

剧里到后来随着小明越来越瞎,小丽越来越苦,我就越来越看不下去。我不喜欢消极苦情的角色,比较喜欢命好也要作两分,命不好就越性儿作天作地的人物,尤其是长得漂亮又聪明的女孩儿。就好像我曾经说我讨厌温柔学霸的人设,因为学习好如果还不飞扬跋扈,那你学习好有什么意思呢?是对学习好的浪费。长得漂亮又灵,还要人好干什么?要知道作才有戏,你不作,难道让我们看别人作吗?手动狗头。

其实于曼丽的back story,非常张扬,非常抓马,非常作,非常有我们湖南人的气势。家里出了大事,不求天不求官不求宗族,什么都没有,那就靠一身千疮百孔的皮肉,接近仇家,新婚之夜,刀映烛光,血并妆红,好不痛快!但是她也不是想清楚真能豁出一条命才下的手,别人的死她看惯了,自己却还是要怕,不然也不会在牢里对老王露出那样的眼神,也不会被他拐到衡阳,不情不愿地做颗子弹。

小丽光对小明温柔贤淑,对小程可就露出狐狸尾巴了,吵架那段牙爪皆露,看得人真是喜欢。

我最喜欢台丽在上海时穿情侣装一样的西服旗袍跳舞的镜头,那是他俩在全剧中最大的笑容,几乎有点像装出来的。但就因为是装出来的,别有一种美,是我觉得他俩身上共有的,抓马而丧的气质,知道人生中的快乐都是虚假的,所以虚假的快乐更得好好珍惜。那种知道此生此世都是泡影,所以可以为了逢场作戏笑得奋不顾身的,爵士时代气质的丧。

小明和小丽其实都有点抓马。这可能也是老王看上他们的理由,但归根结底,都比不过老王的戏多。老王实在太抓马了,萤火之光怎能与日月争辉。未成年就先婚后杀三个土匪的小丽在他面前都是一个委屈又实在的小小孩。而老郭能在这样的三个人之间夹缝生存,作为唯一一个不抓马的人,他绝对无愧为一个人精。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以前写的小丽还不够作2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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