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爱吧,就像我能记住十四亿人的每一个名字那样地去爱吧。

今宵酒醒何处

分了好几次写的叨逼叨……


1

我现在真心实意觉得他俩唱的我罩你比原唱还甜,而且好听,郑龙没跑火车,是用去世界巡演的强度排练过的,至少这首是。隔了六年拿出来,吹一吹灰,扣起来严丝合缝,一出鞘吹毛断发。尤其是郑龙一开口,接着reprise的seasons of love前奏,出来的那一声,我的天哪。

太动人了。

那个情绪真的太准确。是我能想象的对柯林斯这个角色的最好的诠释,既有永失所爱的痛苦,可是另一面又有无悔和骄傲。我和这样一个人相爱过,就算只有一天,这一生也值得了;就算失去时有再多痛苦,我又怎么可能不去爱他呢?

他这句的表现是我意料之外的好,真的有种惊艳的感觉。能理解为什么阿云嘎使劲夸他了,极其极其聪明,呈现出来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2

什么我都有心理准备,也知道他们录完最后一期马上又一起吃早饭吃晚饭喝酒看球,可是,大龙走到门口说,“再见,嘎子”,我心里还是被捅了一刀。

还有嘎子哭得满脸是泪,后补的那句“再见,老同学”。

别离是假的。可是感情是真的。我真的好想问问郑云龙,你情窦是怎么开的,感情里那么多痛苦,你怎么一样一样都痛得过来?你他妈平时画风那么沙雕,你老班长又那么爱你,你怎么来的生活阅历?怪不得你老班长说你聪明啊!!!!

我十六岁的时候问过一个问题:好朋友和“喜欢”一个人的区别究竟在哪儿。到二十一岁的时候我有了一个答案:喜欢一个人就是你想要天天见到他。好朋友你随时见到随时开心,可是只有你喜欢一个人,才必须要每天都见到他,一天见不到都万分难过。世界上所有亲密的关系里,只有婚姻,是全社会都默认你们一辈子都应该天天见面的。

我看到郑龙上《新闻当事人》的采访,里面说他和嘎子毕业后联系少了,大家都很忙,像这样,“天天都能见到”的时候只有现在才再有——我觉得心里动了一下。

从事实上看,他们其实真的没有长久分别过。最长一次异地不见面的记录也只有两三个月。但是,这样都是不够的。他要的是“天天都能见到”。

我真的可以相信他上飞机前突然回一句“我会想你的”就是真情流露,有感而发。因为就是会想的,一天也会想的,你要是喜欢一个人,一秒钟见不到,都会想的。

然后嘎呢,我觉得嘎知道。

嘎知道郑云龙会想他。知道郑云龙喜欢他。虽然在他的概念中,这样的“喜欢”或许也能归类为“友情”……但是他是知道的。郑云龙跟他说再见的时候他哭成那样,明知道根本一会儿出去就一起吃饭。我觉得他懂的,郑云龙想说什么,他都懂的。


3

这几个月间,这个节目几乎成了我对人类信仰的充值。它真的像一道金光——无论我身遭再风刀霜剑,只要这道光还源源不断地亮着,还照耀着我,我就总归是安全的。

现在这盏光暗了,我没有了庇佑。要在风雪里走,只能继续燃烧我自己。

只能希望售后还有点,给我续一口气,熬到我再有力气,再有勇气的时候。

愿他们两个人好,愿他们每个人好,愿他们在长远的时空里互相照亮。


4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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